人氣I住宿方案
費用包含
- 陽光沙灘俱樂部水上嗨翻天
- 本島BBQ吃到飽
- 獨木舟跨島體驗
- 半潛艇+海上牧場鮮蚵、海鮮粥吃到飽
- 精選民宿住宿兩晚
- 本島機車全程使用(兩人一部不含油)
- 200萬元意外險及20萬元醫療之產品責任險
- 機場/馬公港至租車地點免費接送
- 免稅購物卡乙份
- 彩色地圖乙份
人氣I搭配 旅屋HYGGE民宿(含早餐) 費用如下 |
|
房型/日期 | 周一~周日出發 |
Light 鞦韆雙人房 | $5350/人 |
Life 森綠雙人房 | $5350/人 |
Time 時光六人房 | $4750/人 |
Home 趣旅樓中樓四人房 | $5250/人 |
Fun 浪夏三人房 | $5000/人 |
點我看房間照片 |
人氣I搭配 阿囉哈海景民宿(含早餐) 費用如下 |
|
房型/日期 | 周一~周日出發 |
雙人房 | $5250/人 |
四人房 | $4650/人 |
六人房 | $4450/人 |
點我看房間照片 |
人氣I搭配 幸福花民宿(不含早餐) 費用如下 |
|
房型/日期 | 周一~周日出發 |
雙人房 | $4750/人 |
四人房 | $4400/人 |
點我看房間照片 |
人氣I搭配 樂圖漫遊會館(不含早餐) 費用如下 |
|
房型/日期 | 周一~周日出發 |
地中海豪華雙人房 | $6950/人 |
旅人觀景四人房 | $5450/人 |
沐月VIP四人星空房 | $6500/人 |
森旅三人房 | $6050/人 |
晴空觀景四人房 | $5450/人 |
愛情海豪華雙人房 | $6950/人 |
隱夏觀景雙人房 | $6650/人 |
沐星VIP四人星空房 | $6500/人 |
旅圖四人房 | $5350/人 |
湛藍觀景雙人房 | $6650/人 |
點我看房間照片 |
人氣I搭配 好時光民宿(含早餐) 費用如下 |
|
房型/日期 | 周一~周日出發 |
葛瑞絲雙人房 | $6000/人 |
小美果雙人房 | $5900/人 |
小巴黎雙人房 | $5800/人 |
蒂凡內雙人房 | $6000/人 |
卡堤吉四人房 | $5250/人 |
點我看房間照片 |
人氣I搭配 蒔點拾分民宿(不含早餐) 費用如下 |
|
房型/日期 | 周一~周日出發 |
限包棟(16人入住) | $5300/人 |
點我看房間照片 |
DAY1 / 隘門金沙灘水上八合一活動+本島BBQ吃到飽
上午抵達海天一色陽光沙灘的美景下,進行水上摩托車、歡樂香蕉船、拖曳甜甜圈、鴛鴦蝴蝶夢、無敵海戰車、新大力水手、超級海曼波、快樂麥當勞、搖擺法拉利..等多項刺激水上活動,不限次數讓你一次玩得過癮!晚上於本島BBQ,多樣肉類、蔬菜類讓您吃到飽唷!
DAY2 / 獨木舟跨島+本島南環之旅
上午體驗獨木舟跨島體驗,航行大約3公里之後就會看到即將抵達登陸的無人島,映入眼簾的是兩個大大的石滬,雖然沒有七美石滬俏麗的外型,但佇立在壯闊無比的石滬旁心境也寬闊不少,退潮時更有豐富珊瑚礁生態,運氣好的話還可巧遇陷入石滬陷阱的魚群們呢!下午澎湖的南環旅遊路線,帶著濃濃的休閒氣息。僅需半天的時間,就可以輕鬆遊。
這條路線由馬公市的205號縣道接上201號縣道,跟著201號縣道的路線,一直到風櫃。山水海灘,是澎湖本島最富盛名的沙灘。細細的沙灘配上藍藍海水,很有渡假的氛圍。這裡適合戲水,也適合坐在沙灘上,靜靜凝望一望無際的海。夜晚,山水海灘還有夜光砂,在無月光的夜裡,可以尋悠探祕一番。若是覺得山水海灘太過人聲頂沸,不妨往蒔裡海灘去。這裡較安靜,遊客較少,但一樣有美麗的沙灘。
一路往西,可到達風櫃。風櫃聽濤,是澎湖著名的景觀。再往北,可以往蛇頭山前進。蛇頭山上種滿仙人掌,沿著步道行,可以由高處眺望海景。若是下午出發,可以一路悠閒的玩到太陽準備西下時,風櫃很適合看落日及夕陽。
DAY3 / 青灣半潛艇+海洋牧場
上午搭乘澎湖灣半潛艇內海水岸漫遊(會移動的觀景台哦),搭乘最舒適、最涼爽之「半潛艇」,可置身於海底龍宮中、帶您欣賞「青灣珊瑚保護區」海底珊瑚礁-內太空之美景,體驗大自然千百年造物傳奇,飽覽海底美麗的大千世界,但絕對不會「溼身」。然後帶您抵達最夯、最ㄅ一ㄤ、最好吃、最好玩之「和慶海上平台樂園」-海洋牧場、鬥海鱺、溜花枝、戲弄黃臘鰺(號稱食人魚)。
●本方案蒔點拾分包棟民宿最低入住人數為16人,若不足此人數須另補房費差價。
●以上行程可依班機或船班實際抵達澎湖時間做彈性調整。
●行程確認後先收取一半做為訂金,另一半款項到現場再支付即可。
●以上房型需住滿,若不足人數須依各房型收取差價。
●訂購此方案送機場/碼頭來回接送。
●上述機車皆為兩人一部,若遇逢單數騎車須補機車差價$450元。
取消行程規定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,旅客解約時,得要
求返還已繳之費用規定如下: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