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惠C住宿方案
費用包含
- 吉貝島來回船票
- 吉貝島水上活動不限次數
- 吉貝島上機車(兩人一部不含油)
- 本島重型機車2天(兩人一部不含油)
- 七美、望安來回船票
- 七美島上機車(兩人一部不含油)
- 望安島上機車(兩人一部不含油)
- 精選民宿住宿一晚
- 200萬元意外險及20萬元醫療之產品責任險
- 機場/馬公港至租車地點免費接送
- 免稅購物卡乙份
- 彩色地圖乙份
旅屋民宿 | 平日/假日 (含早餐卷) |
Light鞦韆雙人房 | 3700/人 |
Life森綠雙人房 | 3700/人 |
Time時光六人房 | 3400/人 |
Home趣旅四人房 | 3650/人 |
Fun浪夏三人房 | 3500/人 |
不分平假日 |
阿囉哈民宿 | 平日/假日 (含早餐) |
雙人房型 | 3650/人 |
四人房型 | 3350/人 |
六人房型 | 3250/人 |
不分平假日 |
幸福花民宿 (點我看圖) |
平日/假日 (不含早餐) |
溫馨四人房 | 3400/人 |
溫馨雙人房 | 3250/人 |
不分平假日 |
樂圖漫遊會館 (點我看圖) |
平日/假日 (不含早餐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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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 館 | ||
地中海 豪華雙人房 | 4500/人 | |
旅人 觀景四人房 | 3750/人 | |
VIP 沐月四人星空房 | 4300/人 | |
森旅 三人房 | 4050/人 | |
晴空 觀景四人房 | 3750/人 | |
TOUR 館 | ||
愛情海 豪華雙人房 | 4500/人 | |
隱夏 觀景雙人房 | 4350/人 | |
VIP 沐星四人星空房 | 4300/人 | |
旅圖 四人房 | 3700/人 | |
湛藍 觀景雙人房 | 4350/人 | |
不分平假日 |
好時光Goodtime (點我看圖) |
平日/假日 (含早餐) |
葛瑞絲雙人房 | 4050/人 |
小美果雙人房 | 4000/人 |
小巴黎雙人房 | 3950/人 |
蒂凡內雙人房 | 4050/人 |
卡堤吉四人房 | 3650/人 |
不分平假日 |
DAY1 / 吉貝水上濕身秀+本島北環之旅
前往赤崁碼頭搭乘快艇前往澎湖北海中最大的島嶼-吉貝,綿延的白色沙灘直入海際,沙灘上享受日光浴、拾貝殼、堆沙人、各項無限次數,一票到底的水上活動(砲彈香蕉船、水上摩托車、大漢堡、漂浮飛碟、左右為難、衝浪飛艇、水上超人、龍舟板划槳)。下午探索本島人文風情遊覽路線-中屯風車園區(迎風或快或慢地轉舞)→易家仙人掌冰→跨海大橋(連接白沙、西嶼兩島的跨海大橋,橫跨波濤洶湧的吼門水道,全長2494公尺)→鯨魚洞(小管麵線、燒酒螺) →大義宮(地底岩洞,內部以珊瑚作為陳設的材質,還有幾個許願池) →二崁聚落(當地傳統屋舍和古蹟,不可錯過南瓜粿、杏仁茶、豆花等美食) →大菓葉玄武岩石壁(下雨時會積成水窟,柱狀玄武岩的形影就會倒映在水潭中)→西台古堡(西台古堡位在控制澎湖內海入口的絕對位置)→漁翁島燈塔→西嶼落霞(。西嶼燈塔旁的斷崖是欣賞西嶼夕陽最佳的景點)。。
DAY2 / 七美、望安島上探索之旅+南環尋知性
上午搭乘快艇前往因綠蠵龜而名噪一時的望安,是澎湖的第四大島,也是著名的文石產地之一,島上地形起伏,四周草原遼闊,牛群優遊其間。西側有崢嶸的玄武岩山崖及天然海灣,素有「蜜月島」之稱。再到七美島觀賞雙心石滬—電影《落跑吧愛情》台詞裡:「相傳有緣之人,撿起一顆石頭,丟進那顆心裡面,就會看到你這輩子真愛」。下午澎湖的南環旅遊路線,帶著濃濃的休閒氣息。僅需半天的時間,就可以輕鬆遊。這條路線由馬公市的205號縣道接上201號縣道,跟著201號縣道的路線,一直到風櫃。山水海灘,是澎湖本島最富盛名的沙灘。細細的沙灘配上藍藍海水,很有渡假的氛圍。這裡適合戲水,也適合坐在沙灘上,靜靜凝望一望無際的海。夜晚,山水海灘還有夜光砂,在無月光的夜裡,可以尋悠探祕一番。若是覺得山水海灘太過人聲頂沸,不妨往蒔裡海灘去。這裡較安靜,遊客較少,但一樣有美麗的沙灘。一路往西,可到達風櫃。風櫃聽濤,是澎湖著名的景觀。再往北,可以往蛇頭山前進。蛇頭山上種滿仙人掌,沿著步道行,可以由高處眺望海景。若是下午出發,可以一路悠閒的玩到太陽準備西下時,風櫃很適合看落日及夕陽。
●以上行程可依班機或船班實際抵達澎湖時間做彈性調整。
●行程確認後先收取一半做為訂金,另一半款項到現場再支付即可。
●以上房型需住滿,若不足人數須依各房型收取差價。
●訂購此方案送機場/碼頭來回接送。
●上述機車皆為兩人一部,若遇逢單數騎車須補機車$650元差價。
取消行程規定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,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返還已繳之費用規定如下: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●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