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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暢遊f方案

    產品編號:

    波賽頓夕陽SUP體驗+七美月鯉灣海底珊瑚浮潛之旅+半潛艇+海洋牧場鮮蚵、海鮮粥吃到飽+本島景點北環+全程機車

    $ 0

    $ 4300【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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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行程震撼價 【行程+機車】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平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假日


    大人          $4300/人    $4300/人

    費用包含

    • 波賽頓夕陽SUP體驗(一人一板)
    • 七美島來回船票+月鯉灣浮潛體驗
    • 七美島上機車(兩人一部不含油)
    • 半潛艇+海洋牧場鮮蚵、海鮮粥吃到飽
    • 本島機車全程使用(兩人一部不含油)
    • 200萬元意外險及20萬元醫療之產品責任險
    • 機場/馬公港至租車地點免費接送
    • 免稅購物卡乙份
    • 彩色地圖乙份

    自費項目

    • 除行程中有供餐之外,餘餐自理自費。
    • 不含導遊及領隊,如有需求依人數收費。
    • 不含來澎湖之交通費用。
    • 此行程晚間可另外加購夜釣小管BBQ吃到飽
    • 煙火施放日可另外加購夜賞花火船班

    DAY1 / 波賽頓夕陽SUP之旅

    划上SUP漫遊澎湖海岸(一人一板),蒔裡沙灘夕陽欣賞不一樣的角度欣賞澎湖。

    DAY2 / 七美一日遊+月鯉灣浮潛

    上午搭乘快艇抵達電影《落跑吧愛情》台詞裡:「相傳有緣之人,撿起一顆石頭,丟進那顆心裡面,就會看到你這輩子真愛」,這讓各位找真愛的地點就是七美島雙心石滬啦!一日遊的行程不僅讓各位騎車環島觀賞雙心石滬、小台灣等特殊地形之外,還能讓各位在浮潛聖地月鯉灣進行浮潛喔!月鯉灣不僅海水清澈之外,珊瑚礁群更是滿足您的視覺享受,不需出國就能欣賞到如此美麗的海底世界,網路上有許多網友因為在月鯉灣浮潛後而深深愛上澎湖呢~

    DAY3 / 青灣半潛艇+海洋牧場+本島南環之旅

    上午搭乘澎湖灣半潛艇內海水岸漫遊(會移動的觀景台哦),搭乘最舒適、最涼爽之「半潛艇」,可置身於海底龍宮中、帶您欣賞「青灣珊瑚保護區」海底珊瑚礁-內太空之美景,體驗大自然千百年造物傳奇,飽覽海底美麗的大千世界,但絕對不會「溼身」。然後帶您抵達最夯、最ㄅ一ㄤ、最好吃、最好玩之「和慶海上平台樂園」-海洋牧場、鬥海鱺、溜花枝、戲弄黃臘鰺(號稱食人魚)。下午南環旅遊路線,帶著濃濃的休閒氣息。僅需半天的時間,就可以輕鬆遊。這條路線由馬公市的205號縣道接上201號縣道,跟著201號縣道的路線,一直到風櫃。山水海灘,是澎湖本島最富盛名的沙灘。細細的沙灘配上藍藍海水,很有渡假的氛圍。這裡適合戲水,也適合坐在沙灘上,靜靜凝望一望無際的海。夜晚,山水海灘還有夜光砂,在無月光的夜裡,可以尋悠探祕一番。若是覺得山水海灘太過人聲頂沸,不妨往蒔裡海灘去。這裡較安靜,遊客較少,但一樣有美麗的沙灘。一路往西,可到達風櫃。風櫃聽濤,是澎湖著名的景觀。再往北,可以往蛇頭山前進。蛇頭山上種滿仙人掌,沿著步道行,可以由高處眺望海景。若是下午出發,可以一路悠閒的玩到太陽準備西下時,風櫃很適合看落日及夕陽。

    DAY4 / 本島景點北環

    本日探索本島人文風情遊覽路線-中屯風車園區(迎風或快或慢地轉舞)→易家仙人掌冰→跨海大橋(連接白沙、西嶼兩島的跨海大橋,橫跨波濤洶湧的吼門水道,全長2494公尺)→鯨魚洞(小管麵線、燒酒螺) →大義宮(地底岩洞,內部以珊瑚作為陳設的材質,還有幾個許願池) →二崁聚落(當地傳統屋舍和古蹟,不可錯過南瓜粿、杏仁茶、豆花等美食) →大菓葉玄武岩石壁(下雨時會積成水窟,柱狀玄武岩的形影就會倒映在水潭中)→西台古堡(西台古堡位在控制澎湖內海入口的絕對位置)→漁翁島燈塔→西嶼落霞(。西嶼燈塔旁的斷崖是欣賞西嶼夕陽最佳的景點)。

    • 行程確定後每人先收取$2000元訂金,並於5日內回傳參加名單辦理相關訂位事宜。
    • 以上行程可依班機或船班實際抵達澎湖時間做彈性調整。
    • 應攜帶有效之個人證件,租用機車必須準備有效之重型機車駕照。
    • 本公司會提供彩色版地圖,並於本公司細心解說各項行程報到位置及時間,請各位旅客放心。碳ㄒ
    • 行程若遇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成行,旅客可選擇延期或選擇全額退費。
    • 若遇逢單數騎車需再加補$700機車差價,造成不變敬請原諒。
    • 訂購此行程免費接送時間為08:00~20:00間,其餘時間請自理。

    取消行程規定

   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,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返還已繳之費用規定如下:
    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    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    ●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    ●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    ●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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